一、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信证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包括明示或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此类行为若造成投资者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禁止操纵证券市场
营业厅人员严禁通过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实施以下行为:
- 单独或合谋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价格
- 约定交易时间与价格影响市场交易量
- 实际控制账户间进行证券交易
三、禁止损害客户利益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七条及营业规范要求,禁止以下操作:
- 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买卖证券
- 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交易
- 泄露客户隐私与商业秘密
四、营业厅业务操作规范
官网明确禁止的12项营业厅行为包括:
- 代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等核心业务
- 提供虚假信息诱导客户交易
- 采取返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拦截主动开户客户、代理客户签字等行为均属严格禁止范畴。
五、廉洁从业与反贪腐要求
公司声明严禁以下利益输送行为:
- 提供礼金、房产、股权等财物
- 安排偏离公允价格的理财产品交易
-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利益交换
国信证券通过多维度的禁止性行为规范,构建了覆盖信息管理、市场操作、客户服务、廉洁从业的完整合规体系。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守《证券法》及公司内部规定,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与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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