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登记材料
在大连国税营业厅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证件)
- 单位公章及经营场所证明
-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原件两份
- 外区转入企业需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
二、申报纳税材料
办理纳税申报业务需携带以下材料:
-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 加盖公章的纳税申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 当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税控设备及电子报税资料
- 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如适用)
三、发票管理材料
申请发票领用或代开需准备:
- 经营活动合同或书面证明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代开发票申请表》及完税证明
- 税务登记证副本(个体工商户除外)
四、扣缴义务登记材料
办理扣缴税务登记需提交: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
主体证明 |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业务凭证 |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登记表格 |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
特别提示
2025年起,大连地区全面推行电子证照核验,建议携带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材料复印件需逐页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跨区业务需提前完成纳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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