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承诺与套餐内容不符
天津联通在多个渠道宣传的38元套餐包含240G流量+1000分钟通话,实际激活后却变为60G+800分钟,部分用户甚至遭遇套餐费用升级至48元但服务内容缩减的情况。这种系统性虚假宣传行为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性销售,但多数用户反映投诉后仅得到“正在核查”的敷衍回复。
二、合同条款暗藏隐性陷阱
用户协议存在以下典型问题:
- 推销人员承诺的“两年免费宽带”在实际协议中被篡改为三年付费服务
- 套餐有效期表述模糊,用户需每月主动索要抵扣券才能维持宣传资费
- 流量计量存在虚标,用户实测用量与系统显示存在50%以上偏差
三、售后服务推诿与强制销户
在服务纠纷处理中,天津联通表现出:
- 客服与渠道商互相推诿责任,导致投诉处理周期超30天
- 争议未解决时单方面强制销户并扣留预存话费
- 通过技术手段限制用户在官方平台提交投诉
四、消费者维权困境
尽管用户依据《电信条例》第四十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赔偿诉求,但通信管理局处理周期超过30天且缺乏强制执行力。超过5000名用户反映的集体性权益受损事件中,企业至今未建立有效补偿机制。
天津联通虚假宣传事件暴露了电信行业监管滞后、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等深层问题。建议建立套餐宣传备案审查制度,强制要求运营商公示服务变更记录,同时赋予监管部门直接处罚权以提升维权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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