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与前期准备
在宁波公积金营业厅申请组合贷款需同时满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条件。主贷人需连续缴纳公积金满24个月且无断缴记录,若出现补缴需公司出具证明。账户余额需满足贷款额度要求(如贷款100万需余额约6.67万),配偶可补充但需单位一致。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55岁(非编制人员),商贷部分需信用良好,花呗、信用卡需提前结清。
二、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 材料初审:向公积金中心和合作银行(如建行)同步提交申请,初审周期约1-3个工作日;
- 面签与合同签订:初审通过后办理面签,同步签订公积金与商贷合同,需办理公证;
- 抵押登记:携带房产证、购房发票等至房管局办理抵押,缴纳登记费用;
- 贷款发放:完成抵押后,公积金与商贷部分同步放款,周期约15-30天。
三、材料清单与注意事项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房产证明: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房产证(商转组合贷需提供)
- 收入证明:覆盖月供2倍以上,需使用公积金中心模板
- 征信报告:需在邮政储蓄银行或人行网点打印详细版
特别提示:商转组合贷需预留2个月办理周期,公积金贷款部分优先审批,商贷利率以银行公示为准。抵押登记完成后需留存保险单正本。
宁波组合贷款办理需严格遵循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双轨审核机制,建议提前3个月准备材料并预审征信。审批通过后优先偿还高利率商贷部分可降低总利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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