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具前准备材料
新疆营业厅开具电子发票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纳税人识别号、营业执照副本、开票设备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个体工商户首次开票还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线上开具流程
-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平台,选择”电子发票服务”菜单
- 填写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商品明细等信息
- 通过系统校验后生成发票代码,支持PDF下载或短信推送
类型 | 生效时间 |
---|---|
电子发票 | 即时生效 |
纸质发票 | 3个工作日内 |
三、线下营业厅办理
乌鲁木齐地区营业厅提供以下服务:
- 首次开票设备调试与授权
- 纸质/电子发票同步申领
- 特殊业务场景指导(如多税率合并开票)
办理时需现场签署电子发票使用承诺书,并通过税务UKey完成身份验证。
四、常见问题处理
发票信息错误可通过平台”红字发票开具”功能进行冲销,需在错误发生72小时内提交申请。跨区开票业务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新疆电子发票系统已实现全流程数字化,建议优先选择线上开具方式。若涉及复杂业务场景,可携带完整材料至指定营业厅办理,乌鲁木齐核心商业区设有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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