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概述
单位跨区社保迁移涉及社保关系转移与接续两个核心环节。根据滨海新区现行规定,需先办理原参保地社保暂停手续,再通过线上政务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迁移申请,最后完成新参保地登记备案。
具体操作步骤
- 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社会保险关系暂停申请表》,获取《参保凭证》
- 登录天津市政务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社保迁移”模块上传电子材料
- 携带纸质材料至滨海新区社保营业厅2号窗口进行现场核验
- 领取《社保关系接收函》后,回传至原参保地完成资金划转
材料准备清单
-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参保人员转移名册》(含电子版)
- 原参保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注意事项
迁移申请需在每月15日前提交,确保当月完成系统切换。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单独到合作银行网点激活,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在次月自动划转。建议提前三个月办理工商登记变更,避免证照信息不一致导致业务延误。
滨海新区社保迁移实行”一网通办”服务,线上预审可缩短办理周期至5个工作日。建议单位经办人通过政务平台下载《跨区迁移操作指南》,并关注”滨海社保”微信公众号获取实时进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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