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背景与定性
近年来部分电信营业厅通过”信用购机””0元领设备”等话术,诱导用户办理绑定金融产品的消费分期(如橙分期)。此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构成欺诈性营销。
- “免费升级5G套餐送手机”
- “只需身份证即可办理无息分期”
- “该业务不会影响个人征信”
二、维权步骤详解
- 固定证据:保存业务办理单据、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电子证据,特别注意包含”贷款””分期”等关键词的文档
- 紧急止付:立即联系贷款平台说明情况,要求冻结分期合约
- 多渠道投诉:
- 工信部12300申诉平台(在线提交)
- 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
- 银保监会(涉及金融产品)
三、法律依据与投诉渠道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建议同步采取以下措施:
- 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报案材料(涉众案件)
- 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申请诉前调解
- 联系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起集体诉讼
用户应自发现诱导行为起30日内启动维权程序,特别注意征信异议申请时效。建议优先通过行政投诉施压,同时准备民事诉讼材料,形成多维维权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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