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ETC营业厅办理指南及设备异常处理
一、办理材料准备
在福建ETC营业厅办理业务时,需根据用户类型准备以下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含年检章页复印件
- 合作银行信用卡/储蓄卡(推荐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
-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单位及法人章)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二、办理流程说明
- 携带完整材料至省内ETC网点(可通过「福建高速公路」微信公众号查询)
- 填写《业务开办申请书》及《协议书》(单位需加盖骑缝章)
- 绑定银行账户完成签约(部分银行需冻结保证金)
- 领取OBU设备并现场激活
三、设备异常处理
当ETC设备(OBU)出现异常时,可采取以下步骤:
- 设备无法感应:检查安装位置是否偏离挡风玻璃中线5cm以上
- 扣费失败:联系银行确认账户状态,或通过手机银行查询交易记录
- 设备损坏:携带身份证件至原办理网点申请更换
四、注意事项
所有证件有效期需在90天以上,单位委托书需使用高速公路管理局标准模板。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合作机构提供免费设备服务,但绑定借记卡可能要求冻结500-800元保证金。设备安装后请勿擅自拆卸,否则需重新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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