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台面高度应符合哪些标准规范?

营业厅台面高度设计需遵循110cm主服务台、90cm操作台、80cm无障碍窗口的三级标准体系,结合模块化结构与抗倍特板等耐用材料,满足人体工学与无障碍规范要求。

一、人体工学基础标准

营业厅主服务台的标准高度建议设定为110厘米,该尺寸符合多数成年人站立时的视线高度,确保工作人员与用户自然平视交流。操作台区域应降低至90厘米,便于放置设备与操作文件,同时保持肘部自然弯曲的工作姿势。

营业厅台面高度应符合哪些标准规范?

常见台面高度对照表
区域类型 建议高度
主服务台 110cm
操作台 90cm
无障碍窗口 80cm

二、无障碍设计规范

根据公共建筑无障碍规范,应在服务台连续柜台中设置至少一个80厘米低位窗口,轮椅使用者膝盖预留空间高度不低于67厘米。柜台边缘需设置防撞缓冲带,宽度不少于5厘米,避免肢体碰撞损伤。

  • 低位窗口配套座椅高度建议70-75厘米
  • 服务台前保留1.5米回转空间

三、功能分区高度差异

综合服务区宜采用阶梯式高度设计:咨询导办台保持100厘米,业务受理台110厘米,自助设备区适配90-100厘米。排队引导栏杆安装高度以110厘米为基准,间隔50厘米设置支撑立柱。

  1. 填单台高度75-80厘米
  2. 电子签名屏安装高度100-110厘米
  3. 证件扫描仪嵌入高度85厘米

四、材料与结构规范

台面材料应选用≥12mm厚抗倍特板或天然石材,边缘做2-3mm圆角处理。钢结构骨架需满足GB/T 3325-2017柜类强度标准,垂直承重不低于150kg/m²。

  • 防火等级达到B1级以上
  • 防静电处理电阻值10⁶-10⁹Ω

营业厅台面设计需统筹人体工学、无障碍规范与功能需求,主服务台110cm与操作台90cm形成合理高差,配合80cm无障碍窗口实现全人群覆盖。建议优先选用模块化设计,便于后期功能调整与维护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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