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安全‘八不准’,哪些行为被明令禁止?

本文系统梳理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的八项核心禁令,涵盖操作规范、防护要求和应急处置等内容,明确禁止未经审批作业、违规使用设备、擅自离岗等高风险行为,为营业厅安全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一、操作规范禁止行为

根据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下行为被明令禁止:

营业厅安全‘八不准’,哪些行为被明令禁止?

  1. 未经审批擅自调整设备或更改工艺流程
  2. 使用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作业方案开展施工
  3. 安排未持证人员参与特种作业
  4. 重复使用已损坏的检测设备

二、安全防护要求

营业场所必须严格执行以下防护规定:

  • 禁止擅自移动安全警示标识位置
  • 禁止在配电区域堆放易燃物品
  • 禁止未佩戴绝缘装备操作高压设备
  • 禁止在服务窗口放置私人物品影响应急通道

三、应急管理措施

针对突发情况建立的禁止性规范包括:

  • 未制定应急预案不得开展高危作业
  • 禁止在设备故障时擅自进行带电维修
  • 消防通道周边3米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 突发停电时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通过建立明确的八不准制度,有效规范了营业场所的设备操作、人员防护和应急处置流程。这些措施既包含对施工过程的动态管控,也涉及日常服务环节的标准化要求,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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