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开业欺诈行为举报指南
一、欺诈行为常见类型
营业厅常见的开业欺诈行为包括:虚假宣传套餐资费、隐瞒合约条款、强制捆绑销售、伪造营业执照或授权资质、销售翻新机冒充新机等。这些行为均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
二、举报前的证据收集
有效的证据材料应包括:
- 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
- 交易凭证与付款记录
- 营业场所拍摄的资质证明照片
- 销售人员承诺的录音录像
- 线上沟通的完整聊天记录
建议在收集证据时注意保存电子数据的原始载体。
三、五大举报渠道说明
四、法律后果与赔偿标准
违法类型 | 行政处罚 | 民事赔偿 |
---|---|---|
虚假宣传 | 1-50万元罚款 | 价款三倍赔偿 |
强制消费 | 停业整顿 | 损失二倍赔偿 |
资质造假 | 吊销执照 | 惩罚性赔偿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最低赔偿标准,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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