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营业厅无障碍通道建设需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适用于为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公共建筑改造项目。申请主体需为物业产权人或经授权的运营管理单位。
二、设计规范要求
无障碍通道须满足以下强制性技术指标:
- 通道净宽≥1.20米,人员密集区建议达到1.80米
- 地面坡度≤1:12,坡道两侧设置双层扶手(高度85cm/65cm)
- 门洞通行净宽≥90cm,禁用旋转门
- 地面材料防滑系数≥0.6,设置连续导盲带
三、申请材料清单
- 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含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改造方案)
- 建筑平面图与无障碍设施施工图
-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及安全承诺书
- 残障用户需求证明(如社区证明)
四、验收执行标准
竣工后需由住建部门组织联合验收,重点核查:
检测项 | 合格标准 |
---|---|
坡道坡度 | ≤4.76° |
扶手承重 | ≥1.1kN/m |
警示标识 | 符合GB/T 10001标准 |
验收通过后需在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服务标识。
营业厅无障碍改造应遵循”全生命周期”设计理念,申请材料需体现使用者实际需求与工程技术规范的有机结合。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残联和住建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指导。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
本文由神卡网发布。发布者:编辑员。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违者必究。出处:https://www.xnnu.com/293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