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疏散通道设置与安全出口防火规范要点

本文系统梳理营业厅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的防火规范,涵盖通道宽度、出口设置、标识系统等技术要求,明确最大逃生距离、施工维护等管理标准,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提供设计依据。

一、疏散通道基本设置要求

营业厅内主要疏散走道应直通安全出口,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低于2.0m。当单层营业厅面积小于500m²时,主通道宽度可放宽至2.0m,其他通道1.5m。通道地面应设置连续蓄光型辅助标识,转弯处墙面距地1m以下需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超过20m。

营业厅疏散通道设置与安全出口防火规范要点

关键参数标准
  • 最大直线逃生距离:30m(行走距离≤45m)
  • 防火卷帘两侧0.5m禁止堆放物品
  • 疏散路线禁止穿越仓库区域

二、安全出口规范要点

每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出口间距需分散布置。安全出口净宽度≥1.4m,门口内外1.4m范围禁止设置台阶。公共建筑疏散门数量需根据人流量计算确定,200m²以下场所可设1个出口。

营业厅与仓库间必须设置耐火极限≥2.0h的防火隔墙,食品加工区明火设备应靠外墙布置并独立分隔。

三、疏散指示与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安全出口正上方,走道转角区标志间距≤1m。应急照明需覆盖200m²以上营业区域,灯具应具备备用电源。灯光标志规格要求:

  1. 常规场所≥0.85m×0.30m
  2. 小型营业厅≥0.65m×0.25m

四、施工与日常维护要求

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改造作业需在停业后进行,施工区与营业区需完全防火分隔。日常管理中应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净宽/净高≥4.0m)。

营业厅疏散系统的设计需综合建筑规模、人流密度与防火分区特性,严格遵循通道宽度、出口设置、标识系统的技术规范,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维护,确保紧急状态下疏散路径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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