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设计要求
营业厅门标高设计需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对公共建筑入口高度的规定,建议主入口门高控制在2.1-2.4米区间。设计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 建筑外立面比例协调性,门高与层高比例不超过1:3;
- 无障碍通行需求,门槛高度应低于0.15米且设置防滑处理;
- 消防疏散要求,防火门高度不得低于2.1米并具备自动闭门功能。
二、门头招牌规范
根据户外广告牌设置标准,门头招牌设计需满足以下核心指标:
- 平行式招牌高度不得超过建筑门面总高度的1/3,最大不超过2米;
- 文字标识面积不得超过招牌总面积的2/3,且不得遮挡二楼窗户下沿;
- 夜间照明应采用内置光源,禁止外打灯造成光污染;
- 材质需具备防火性能,金属框架须做防锈处理。
三、安全规范与特殊要求
特殊场景下的门标高设计需遵守专项规范:
- 多层建筑营业厅疏散门净宽不小于1.4米,门扇开启后不得占用疏散通道;
- 玻璃幕墙门框需嵌入防火封堵材料,耐火极限不低于1.0小时;
- 临街门面与道路高差超过0.3米时,应设置缓坡或台阶组合通道。
四、施工与验收流程
规范实施需经过以下关键环节:
- 施工前提交《户外设施设置申请表》及结构荷载计算书;
- 隐蔽工程验收时重点检查预埋件防腐处理与连接强度;
- 最终验收需测试防火门闭门器响应速度(≤3秒)。
营业厅门标高设计需统筹建筑规范、消防安全与商业功能需求,从基础尺寸到特殊构造均应遵循行业强制性标准。建议设计阶段即引入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预审,确保全流程符合《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与地方管理条例要求。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
本文由神卡网发布。发布者:编辑员。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违者必究。出处:https://www.xnnu.com/299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