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业电价执行全区同价
自2025年1月1日起,昌都市大工业用电价格正式与西藏其他地区统一,调整为0.66元/千瓦时,并同步实施分季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登记在册的大工业用户(除国家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峰谷价差设置为3:1,具体时段划分为:
- 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
- 低谷时段:电价下浮50%
- 尖峰时段:在高峰价基础上再上浮20%
- 深谷时段:在低谷价基础上再下浮20%
居民阶梯电价分季节调整
西藏居民电价自2023年起实施丰枯水期差异化阶梯电价。丰水期(5-10月)月用电量超过100千瓦时的部分降价,枯水期(1-4月、11-12月)超过300千瓦时的部分加价。例如:
- 丰水期用电300千瓦时可节省22.05元
- 枯水期用电500千瓦时需多付14.7元
工商业实施分季节电价
一般工商业用户在丰水期目录电价下浮0.04元/千瓦时,枯水期上浮0.02元/千瓦时。昌都市工商业电价自2025年起与全区统一,标准从0.65元/千瓦时调整为0.72元/千瓦时。
新能源电价政策更新
2025年起,未纳入国家补贴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执行新标准:
- 平价集中式光伏:0.341元/千瓦时
- 分布式光伏余量上网:0.25元/千瓦时
西藏政企营业厅电费计算方式在2025年呈现三方面变化:大工业电价全区统一并细化峰谷分时机制、居民和工商业实施季节电价调整、新能源发电价格体系优化。用户可通过电网营业厅或官方渠道获取时段划分细则。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
本文由神卡网发布。发布者:编辑员。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违者必究。出处:https://www.xnnu.com/303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