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资格与时间节点
2025年长春市商品房促销月活动期间(3月1日-3月31日),在长春新区、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购房者可申领消费券。需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住房成交确认函》并交纳意向金,且商品房网签备案须在4月30日前完成。
申领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 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意向金收据
- 付款方式选择一次性全款购房
- 房屋性质为可登记确权的商品住宅
二、消费券申领操作流程
购房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领:
- 微信端申领:关注「长春住房租赁」公众号→注册账号→选择「净月区购房券」→录入四角号信息→系统自动计算消费券金额
- PC端申领:登录「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提交房屋四角号→根据房屋性质(住宅/非住宅)申请对应类型消费券
特殊说明:住宅类可叠加申请增值消费券,系统根据成交单价自动计算总金额;非住宅仅支持基础消费券。
三、备案政策及核销要求
开发企业需在签订合同时完成双重验证:
- 通过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提交签章
- 在网签备案界面输入消费券核销码完成绑定
备案时效要求:合同网签备案须在消费券申领后30日内完成,逾期将自动失效。
四、资金拨付与使用规则
消费券采用「先核销后拨付」机制:
- 成功核销的消费券金额将直接抵扣购房款
- 开发企业凭备案合同向住建部门申请资金划转
- 单套住房限用一张消费券,最高可抵扣1.5万元
注意事项:已解除抵押登记或转让的房屋将终止贴息发放,多套房产仅首套享受政策。
政策解读总结
2025年长春购房消费券政策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强化区域导向,重点支持新兴开发区发展;二是采用数字化核销系统,实现「申领-备案-拨付」全流程线上化;三是设置差异化补贴标准,住宅类最高可获得基础+增值双重补贴。建议购房者重点关注3-4月关键时间节点,确保顺利完成资格核验与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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