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梳理
2021年隆尧县用户反映,其在中国移动西环营业厅办理的普通号码在无书面告知的情况下被标注为靓号,并强制附加终身最低消费条款。经投诉后,运营商将协议期限改为20年,但未完全解除消费限制。该案例涉及三个核心争议点:
- 靓号认定标准是否公示
- 协议签订程序的合规性
- 长期消费条款的合法性
法律合规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运营商单方面设置终身消费限制涉嫌侵犯选择权。第十条规定的公平交易权要求经营者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20年协议期显著超出普通合约期限(通常为1-3年),存在权利失衡风险。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强调合同需双方自愿,营业厅若未明确告知靓号属性及限制条款,则涉嫌违反告知义务。格式条款若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依《消法》第二十六条应属无效。
运营商责任认定
运营商在争议处理中存在三处违规嫌疑:
- 未履行号码属性告知义务
- 擅自变更合同期限(终身改20年)未获用户确认
- 携号转网设置高额违约金
同类案例显示,多地法院已判决超过5年的最低消费协议无效,运营商需承担举证责任。
消费者解决途径
受影响用户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向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交书面投诉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举报强制交易行为
- 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格式条款无效
隆尧西环营业厅的靓号终身消费要求存在明显违规:协议签订程序违反告知义务,终身消费条款超出合理期限,格式条款未尽提示义务。建议受影响用户收集入网协议、消费凭证等证据,通过行政投诉与司法救济并举的方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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