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段划分调整
黄龙供电所执行的新分时电价政策将日间9:00-15:00时段重新划分为平段和谷段,其中光伏发电高峰的12:00-14:00调整为低谷时段。调整后00:00-次日16:00形成8小时平段与8小时谷段交替的连续时段,便于企业连续生产。
季节差异化设置
夏季(7-8月)尖峰时段调整为20:00-22:00,其他季节前移为18:00-20:00。冬季(12-1月)与夏季的尖峰电价浮动比例提升至2倍,低谷时段调整为0.45倍。
时段类型 | 平时段倍数 | 高峰季倍数 |
---|---|---|
尖峰 | 1.8 | 2.0 |
低谷 | 0.48 | 0.45 |
执行范围说明
政策继续适用于用电容量≥100千伏安的工商业用户,但以下类型除外:
- 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
- 城市公共照明设施
- 非居民照明用电
用户应对建议
黄龙供电所建议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 将高耗能工序调整至12:00-14:00低谷时段
- 夏季错开20:00-22:00尖峰时段生产
- 通过智能电表监控实时用电成本
此次调整通过精细化时段划分与季节差异化管理,既促进新能源消纳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黄龙供电所已建立”线上+线下”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用电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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