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收费政策公告
国网济南供电公司自2024年9月起开展销户用户预收电费清退工作,清退对象包含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销户且未完成退费的用户。根据济南市发改委要求,非电网供电主体需定期结算电费差额,退补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随电费加收其他费用。
预收电费退费指南
符合退费条件的用户分为两类:
- 自然人用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退费申请单及银行卡信息,非本人办理需附加委托书。
- 非自然人用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银行账户信息,且办理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受托人。
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
- 确认电费预收余额:通过电费账单或供电局客服核实可退金额。
- 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缴费凭证、银行账户信息等。
- 现场提交申请:至用电所属辖区的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
注意事项与法律依据
退费申请需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逾期可能影响办理进度。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供电局需依法退还无法律依据取得的预收电费差额。济南地区居民电价按三档阶梯标准执行,退费金额核算以实际用电量为准。
本次退费工作旨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建议符合条件的客户及时携带完整材料至营业厅办理。供电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转账退费,办理进度可通过辖区营业厅或服务热线查询。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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