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疏散通道位置规划
夹层疏散通道应与主体疏散系统形成完整网络,需满足双向疏散原则。根据规范要求,夹层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米,行走距离不应超过45米。当夹层与下层同属一个防火分区时,应设置独立安全出口,禁止通过仓库等非公共区域进行疏散。
二、疏散宽度标准要求
主要疏散走道净宽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 建筑面积≥500㎡的夹层,主通道净宽≥3.0m
- 建筑面积<500㎡的夹层,主通道净宽≥2.0m
- 次通道净宽≥1.5m(需设置明显分界标识)
三、安全标识系统设置
合规的标识系统应包含以下要素:
- 距地面1m以下设置双向疏散指示标志
- 灯光标志规格≥0.85m×0.30m(小面积夹层可降至0.65m×0.25m)
- 地面设置连续蓄光型辅助标识
四、消防设施配套规范
设施类型 | 规范要求 |
---|---|
防火卷帘 | 两侧0.5m范围设黄色禁放标识 |
应急照明 | 照度≥5lx,持续供电时间≥30min |
营业厅夹层疏散通道的设置需综合建筑防火规范与人员疏散动态特征,重点把控安全出口独立性、通道尺寸合规性、标识系统可视性三大要素。建议定期开展疏散模拟演练,确保通道实际使用效能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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