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典型案例
2025年3月,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临泉路电信营业厅被曝出利用套餐优惠诱导消费者签订含高额违约金的合同。消费者反映在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以”千兆光猫免费升级”和”每月返还20元”为条件,刻意隐瞒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
- 以设备升级名义诱导签约两年期合约
- 合同文本未主动出示关键条款
- 违约金金额高达全年套餐费用总额
诱导签约手法分析
根据多起投诉案例显示,营业厅工作人员常采用以下营销策略:
- 口头承诺优惠期限与合同条款不符
- 强调设备升级福利弱化合约期限
- 利用老年人不熟悉电子合同的特点快速签约
违约金条款争议
消费者普遍反映合同存在以下问题:
- 违约金计算标准未明确公示
- 解约条件设置显失公平
- 格式合同未进行重点条款提示
消费者应对建议
遭遇类似问题时,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 立即通过10000号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备案
- 向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 收集办理业务时的宣传资料与沟通记录
争议解决路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消费者可要求电信公司提供签约时的告知录音,若无法举证已履行告知义务,相关条款应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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