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李菲作为郑州地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2019年起连续6年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关联企业涉及2024年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024)豫0108执1313号失信案件,显示存在全部未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
二、关联企业经营异常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李菲名下企业存在以下违规记录:
- 2019-2025年间连续7次未提交年度报告
- 2021年1月与7月两次异常名录叠加记录
- 2023年:1次未年报记录
- 2024年:2次未年报记录
- 2025年:1次未年报记录
三、失信原因分析
根据法院执行文书显示,失信行为主要源于:(1)未履行(2023)豫0108民初9314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2)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主观故意。结合失信被执行人认定标准,该案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核心要件。
四、法律后果
根据郑州法院执行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
- 限制高消费(包括高铁、飞机乘坐)
- 金融机构贷款限制
-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资格剥夺
法院已启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对接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实施多维度限制。
李菲关联企业的失信案件是长期经营不规范与法律义务漠视的叠加结果,反映出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的重要性。该案警示企业应及时履行法定义务,避免因信用惩戒影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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