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办理基本条件
根据鄂州市现行政策,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购买首套自住房:家庭在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登记信息,或所购房屋与查询信息一致;
-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需符合鄂州市规定的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
- 退休、大病等特定情形: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或贷款。
二、线下办理流程
- 材料准备: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产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 现场申请:至公积金旗舰店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 审批审核: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果;
- 资金划转:审批通过后至指定银行办理提取。
三、线上办理渠道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
- 网厅办理:注册后通过“个人业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
- 移动端服务:使用“手机公积金”APP完成身份验证及申请;
- 在线咨询:拨打12329服务热线或通过网厅留言。
四、营业厅服务信息
-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 预约要求:通过APP提前预约,每日限流接待;
- 防疫措施:需出示健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已形成线上线下协同服务体系,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常规业务,复杂事项可预约至旗舰店办理。办理前务必核实最新政策要求,确保材料完整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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