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与申请条件
根据《包头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新建住宅须按一户一表标准建设,现有住宅应逐步完成水表出户改造。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改造:
- 住宅产权清晰且无用水纠纷
- 具备公共管道改造空间
- 单元超过70%住户同意改造
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需向包头市供水总公司营业厅提交:
- 填写完整的《用水申请表》三份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月水费缴纳凭证
- 单元住户同意书(集体申请时)
办理流程详解
具体改造申请流程分为六个步骤:
- 前往青山区钢铁大街供水营业厅领取申请表
- 提交完整申请材料至3号服务窗口
- 等待5个工作日的材料审核
- 专业人员现场勘查管线布局
- 签订《供用水协议书》并缴费
- 配合施工并完成验收
注意事项
改造过程中需特别注意:
- 施工期间需保障其他住户正常用水
- 户外管道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
- 旧水表需经供水公司核验后拆除
- 改造后水表产权移交供水公司
包头市水表出户改造遵循”用户申请、集中受理、专业施工”原则,申请人需提前准备产权证明并了解改造政策。通过市政服务大厅或供水营业厅均可办理,改造完成后将实现精准计量和独立缴费,建议居民错峰申请以避免业务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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