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供电局变电站建设为何占用消防登高面?

博罗县水岸香洲二期业主反映供电局在消防登高面违规建设变电站,引发消防安全争议。分析显示该行为涉嫌违反《消防法》关于登高面专用性规定,且存在程序缺失、功能冲突等问题。解决需明确多方责任,参照柔性执法经验推动整改。

一、事件背景与问题焦点

2025年1月,博罗县水岸香洲二期业主反映南方电网在商铺前消防登高面连续建设三处变电站,且未与业主协商或公示安全文件。该场地本应作为高层建筑消防救援的专用通道,现因电力设施占用导致两个核心矛盾:一是登高面功能丧失可能延误火灾救援,二是变电站与居民区安全距离存疑。

二、消防登高面的法律定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技术规范:

  •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消防登高面,且不得作其他用途
  • 登高面需满足最小长度要求(如住宅长边长度)
  • 场地周边4米内不得存在障碍物或深进建筑物

此次变电站建设既占用消防通道,又未保持安全间距,已涉嫌双重违规。

三、变电站占用行为的矛盾点

供电局与业主的争议焦点集中在:

  1. 程序合法性缺失:未履行公示、听证等法定程序
  2. 功能定位冲突:变电站服务周边自建房而非本小区
  3. 安全评估缺位:缺乏高压设备安全距离的第三方认证

四、多方责任与解决路径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权责划分:

  • 供电企业:需对设施选址合规性承担主体责任
  • 住建部门:应对规划审批进行合法性审查
  • 消防部门:需介入场地功能恢复的技术指导

解决建议包括整合变电站布局、恢复登高面原状、建立多方协商机制等。

该事件暴露了公共设施建设与消防安全规范的执行矛盾,需通过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实现城市发展与安全保障的平衡。建议参照浙江湖州等地”首违不罚+限期整改”的柔性执法经验,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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