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联通南开公司营业厅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行为?

天津联通南开营业厅涉嫌通过虚假宣传、擅自变更套餐、私自扣费等手段欺诈消费者,涉及金额超20万元。监管部门已启动调查,消费者可依据《消法》第55条主张三倍赔偿,建议通过集体诉讼维护权益。

一、主要投诉事件梳理

近期针对天津联通南开营业厅的消费者投诉呈现集中爆发态势,主要表现为三种典型模式:

天津联通南开公司营业厅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行为?

  • 套餐内容虚假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承诺38元套餐包含240G流量+1000分钟通话,实际仅兑现60G流量且擅自修改服务协议
  • 服务承诺未兑现:以”系统升级”为由拖延办理增值服务,激活后拒不履行设备升级、网络提速等承诺
  • 隐形费用欺诈:在未经用户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添加靓号费、副卡费等增值服务,涉及金额每月40-50元

二、涉嫌欺诈行为特征分析

综合消费者投诉材料显示,涉事营业厅运营存在系统性违规特征:

  1. 通过渠道合作商进行话术培训,统一采用”月底统一添加””系统自动升级”等模糊承诺诱导办卡
  2. 业务办理流程不规范,存在非授权人脸识别采集、操作界面屏蔽等隐蔽性手段
  3. 售后服务体系失效,投诉处理率达100%但实际解决率不足30%,形成恶意经营闭环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路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通信行业规范,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 证据保全:保存宣传页面截图、通话录音、业务受理单等原始凭证
  • 申诉渠道:通过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官网提交书面材料或邮寄申诉
  • 法律救济: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主张撤销合同,按《消法》第55条主张三倍赔偿

四、监管动态与法律依据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已启动专项调查,重点核查以下违法情形:

涉嫌违法行为对照表
行为表现 法律条款 处罚标准
虚假宣传 《价格法》第14条 5-50万元罚款
私自扣费 《消法》第55条 三倍赔偿
合同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 继续履行+赔偿

现有证据链表明天津联通南开营业厅存在组织性欺诈行为特征,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期间涉及金额超20万元。建议消费者通过集体诉讼主张权益,同时监管部门应依据《电信条例》第75条启动经营许可复核程序,建立通信行业黑名单制度以遏制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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