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学校营业厅若存在虚假宣传、隐瞒收费条款或强制捆绑销售等行为,即构成消费欺诈。例如未告知套餐隐性费用、虚构优惠活动诱导签约等情形,均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认定标准。
投诉途径与流程
遭遇欺诈时可采取以下维权步骤:
- 收集通话录音、合同文本等证据材料
- 通过运营商官方客服渠道投诉(移动10086/联通10010)
- 向当地工商部门(12315热线)或工信部(12300网站)提交投诉
- 涉案金额超过3000元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维权注意事项
诉讼维权需准备以下材料:
- 加盖营业厅公章的服务协议
- 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据原件
- 带有时间戳的沟通记录(录音/聊天截图)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金额达到立案标准可追究刑责,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程序。
学校营业厅的欺诈行为可通过多渠道投诉实现维权,关键要及时固定证据并选择适格监管部门。对于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建议通过司法程序主张三倍赔偿等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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