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背景与问题现状
近年广东多地广电运营商以”三线整治””光纤改造”名义,在未提前告知用户的情况下切断原有服务信号,要求用户升级设备并支付更高套餐费用。这种现象在官窑、道滘、企石等区域均有发生,主要特征包括:
- 单方面中断正常服务,未履行合同义务
- 以技术升级为由强制捆绑高消费套餐
- 拒绝提供原有设备的维修服务
二、强制升级套餐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电信条例》第三十条,经营者不得强制交易或限制用户选择权。广电运营商的行为存在以下违法嫌疑:
- 违反合同契约精神,单方面变更服务条款
- 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 涉嫌利用垄断地位实施捆绑销售
套餐类型 | 原月费 | 升级后月费 | 设备费 |
---|---|---|---|
基础电视套餐 | 25 | 58 | 858 |
宽带融合套餐 | 59 | 89 | 100 |
三、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典型案例
2024年道滘分局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剪断电视信号,要求用户必须升级58元套餐。类似案例还包括:
- 2024年东莞用户因拒绝200元机顶盒升级被断网
- 2023年企石镇用户被强制绑定上网功能
- 2024年合约期内用户被要求支付额外工料费
四、应对建议与维权路径
消费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 通过12345热线提交书面投诉
- 要求运营商出示书面整改通知及法律依据
- 向工信部或市场监管总局提起行政申诉
- 保留缴费凭证作为诉讼证据
广电运营商以技术升级为由强制变更服务条款的行为,已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侵害。建议监管部门加强行业整顿,建立套餐变更预警机制,推动建立老年群体专项服务方案,维护通信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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