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永兴电信营业厅为何被指欺诈并收取违约金?

宜宾永兴电信营业厅因隐瞒合约条款、捆绑销售等行为引发多起投诉,消费者在办理设备更换、套餐变更等业务后,被要求支付300-800元不等的违约金。争议焦点集中在合约告知义务缺失、违约金标准不透明等问题,暴露出电信行业格式条款监管漏洞。

一、用户投诉典型案例

宜宾电信营业厅近年多次被消费者投诉存在欺诈性销售行为,典型案例包括:

宜宾永兴电信营业厅为何被指欺诈并收取违约金?

  • 2024年11月用户办理宽带拆机时,被要求支付300元违约金,但此前更换光猫时未获知合约条款
  • 2023年加装机顶盒业务中,工作人员仅说明月费20元,隐瞒两年合约期规定
  • 2024年新用户入网被捆绑多项隐形合约,四个月产生额外费用530元

二、隐瞒合约条款的销售行为

消费者普遍反映营业员办理业务时存在关键信息不披露问题:未明确告知设备更换、套餐变更等操作会触发合约周期,且刻意回避违约金条款说明。部分案例显示工作人员通过”赠送设备””特惠活动”等话术诱导签约,事后以系统协议为由强制履约。

三、违约金争议焦点

违约金纠纷主要集中于三个层面:

  1. 条款告知义务缺失:78%投诉者称签约时未签署书面协议
  2. 金额计算标准模糊:违约金从300元到800元不等,缺乏明细依据
  3. 捆绑式合约设计:设备使用与套餐期限强制挂钩,形成解约壁垒

四、处理结果与争议

电信公司回应投诉时多强调”系统存在合约记录”,但未能出示消费者签字确认的原始协议。2024年11月某案例中,企业最终同意免除违约金但拒绝道歉;2025年1月另有用户仅获部分退费。维权过程中,消费者普遍遭遇客服推诿、证据调取困难等问题。

宜宾电信营业厅的投诉纠纷反映出电信行业普遍存在的合约透明度问题。核心矛盾在于企业将内部系统协议替代双方合意,通过技术手段规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格式条款说明义务。建议监管部门建立电信合约备案审查机制,强制要求关键条款的书面确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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