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近期小汤山联通营业厅因代销理财产品导致客户资金亏损的纠纷引发关注。争议核心在于:客户认为营业厅未尽风险告知义务且存在销售误导,而联通方面主张客户系自主勾选电子协议并签署风险提示书,亏损应由其自行承担。
客户主张 | 联通主张 |
---|---|
未充分解释产品风险 | 电子渠道已完成风险提示 |
存在保本收益承诺 | 合同未约定保本条款 |
二、法律依据与责任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机构需履行以下义务:
- 以可理解方式披露收益风险
- 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 不得作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本案中若营业厅存在以下情形需担责:未保存风险告知录音录像、推荐超出客户风险等级产品、使用不规范话术诱导购买。反之,若客户提供虚假风险评估或故意忽略风险提示,则应自担损失。
三、纠纷解决途径与建议
建议双方优先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争议:
- 协商和解:营业厅提供完整销售过程证据链
- 第三方调解:通过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组织申请调解
- 司法诉讼:举证销售方过错主张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代销机构与实际发行方的责任划分需依据合同约定,若营业厅仅为代销且无过错,客户应向产品发行方追责。
本案责任认定需综合销售行为合规性、风险告知完整度及客户自主决策证据。建议金融机构完善双录系统,消费者则应留存沟通记录,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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