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停办理时间范围
平山供暖营业厅空置房报停业务需在每年8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办理,逾期将视为正常用热。首次申报用户需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手续,连续两年申报的空置房可自动延续报停状态。
二、报停申请基本条件
- 已完成供热入网且无历史欠费记录
- 房屋需满足分户控制条件,阀门可独立关闭
- 承诺采暖季房屋无人居住且不影响相邻用户供热
- 非保障性住房及首次入网小区
三、所需材料清单
- 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需附加代办人身份证)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房屋平面图页)
- 供热缴费卡(首次办理需现场绑定)
- 租户需提供户主授权委托书
四、线上及线下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通过「平山县城镇供热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业务办理→供暖报停→绑定用户地址完成申报。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柏坡东路157号职教中心东100米营业大厅,填写《停供处理申请单据》并配合阀门关闭验收。
五、重要注意事项
- 供热公司将通过电费流水核查居住情况(每月用电≤20度)
- 非居民用户需按20%缴纳基础热费
- 房屋产权变更需重新申报,公共保障房不得报停
- 报停期间禁止私自接通供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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