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餐宣传与合同条款存在差异
电信营业厅常以”首月免费””无合约限制”等宣传语吸引用户,实际办理时却通过隐藏条款收取费用。例如用户办理29元/月流量卡时,宣传页面未注明提前注销需扣费,但实际操作中扣除18元”违约金”。类似案例还包括宽带注销时因”次日生效”规则导致整月费用照收,消费者需反复投诉才能追回损失。
二、续约升级暗藏附加条件
老用户续约常遭遇权益缩水:
- 套餐内容未同步更新,2019年推出的100G套餐未告知2018年入网用户
- 升级5G套餐时承诺”资费不变”,实际产生每月20元额外费用
- 三年合约期内禁止降档,违约需支付千元违约金
工作人员常以赠品诱导签约,但未明确说明服务期限与违约条款。
三、额外服务收费未明确告知
套餐外费用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产生:
- 副卡资费变更:129元套餐到期后第二张副卡增收10元/月
- 设备租赁费用:云盘、路由器等设备产生每月10-20元隐性支出
- 流量计费异常:已销户副卡仍产生200元超额流量费
四、违约金规则自相矛盾
电信违约金收取存在双重标准:合约期内注销需支付高额违约金(如800元/次),但合约到期后若未及时注销,仍按整月资费收取服务费。用户投诉时,运营商以”签字即认可”为由推卸告知义务,要求消费者自行取证。
套餐费用超标的根本原因在于运营商通过信息不对称设置消费陷阱。建议办理业务时要求书面合同、留存宣传资料,遇纠纷可向工信部投诉。部分用户通过持续投诉成功将套餐费用降低46%(从259元降至139元),并获得话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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