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彩虹营业厅免费送流量活动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本文通过分析多起用户投诉案例,指出张店彩虹营业厅在免费流量活动中存在隐瞒条款、擅自扣费等行为,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其涉嫌虚假宣传,并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建议及行业监管对策。

一、事件背景与投诉案例

近年来通信行业频现“免费送流量”营销争议。以咸阳移动彩虹营业厅为例,用户投诉其业务员通过电话宣称“每月赠送10G流量且持续两年”,实际却产生额外费用,且用户投诉后仅承诺退还部分费用。类似案例还包括:

  • 彩虹5G平台以“零月租110G流量”吸引用户,实际资费与宣传不符且拒绝处理投诉
  • 中国移动客服以“免费领会员”为由获取验证码,事后收取每月20元费用
  • 广电营业厅未经用户确认办理流量卡,涉嫌侵犯个人信息及强制消费

二、虚假宣传的法律界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需按商品价款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典型案例中,用户已通过以下证据链完成举证:

  1. 通话录音证明业务员明确承诺“免费赠送”
  2. 运营商官方客服确认存在收费行为
  3. 实际账单显示未告知的扣费记录

三、彩虹营业厅的争议焦点

从用户投诉内容分析,主要存在三个法律风险点:

  • 未明确告知赠送流量的附加条件,违反《电信条例》第三十条
  • 通过验证码操作擅自变更用户套餐,涉嫌强制缔约
  • 处理投诉时未按法定标准赔偿,仅提出退费及小额补偿

四、行业现状与消费者应对建议

调查显示,运营商普遍采用“合约捆绑”“预存话费”等模式实现隐性收费。建议消费者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要求业务员书面确认优惠条款
  2. 通过10086等官方渠道二次核实活动详情
  3. 保留通话录音、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
  4. 向12315或工信部提交系统性投诉材料

现有证据表明,彩虹营业厅在免费流量活动中存在隐瞒消费条款、擅自变更套餐等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要件。消费者可依据《消法》第五十五条主张赔偿权利,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强化对电销话术的合规审查,遏制此类欺诈性营销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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