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泄露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通讯记录、身份证信息等均属于受保护的个人隐私范畴。非本人持身份证至营业厅查询他人信息,本质上属于未经授权的隐私侵犯行为。
营业厅查询权限说明
运营商对用户信息调取设置严格限制:
- 仅支持本人持有效证件查询自身通讯记录
- 非本人查询需同时满足:持有司法机关出具的协查函、案件受理证明等法律文书
- 营业厅工作人员违规提供他人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合法获取信息途径
若存在诉讼等正当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信息:
- 申请法院协查:立案后提交《当事人住所信息查询申请表》,由法院开具协查函
- 委托律师调取:执业律师凭调查令向公安或运营商调取信息
- 司法协助渠道:在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依法调取通讯记录
持他人身份证自行至营业厅调取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侵犯隐私权的法律风险。如需获取他人信息,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或委托专业律师办理,确保行为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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