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根据嫩江市人民法院(2024)黑1183执878号执行文书,李艳因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被列入失信名单。调解书要求其在2024年6月1日前偿还王某某借款本息合计1,390,140元,并承担月利率1.15%的后续利息,同时支付案件受理费8,655.63元。值得注意的是,李艳在不同地区涉及多起类似案件,包括新疆阿克苏市、广东深圳市等地法院的执行案件。
二、失信行为的具体表现
法院认定其失信行为包含以下特征:
- 未主动申报财产状况
- 多次规避法院传唤
- 存在转移资产嫌疑
案号 | 标的金额 | 履行状态 |
---|---|---|
(2024)黑1183执878号 | 139万元 | 未履行 |
(2024)渝0107执6246号 | 36万元 | 未履行 |
三、法律后果及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人将面临:
- 金融机构信贷限制
- 政府采购投标资格剥夺
- 高铁及航空出行限制
特别是通信服务行业从业者,失信记录可能导致运营商合作资格终止。如移动公司等电信服务商会将欠费用户列入内部失信名单。
四、解决路径与信用修复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流程申请信用修复:
- 向执行法院提交履行证明
- 申请删除失信信息
- 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申诉
典型案例显示,完全履行义务后一般需1-3个月完成信用记录更新,但涉及多起未结案件的将延长修复周期。
李艳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核心原因系多起债务纠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反映出个人信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该案例警示企业经营主体需特别注意财务风险管控,及时处理法律纠纷以避免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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