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供电收费政策依据
根据江西省及国家相关法规,转供电主体需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 终端用户电费不得包含非购电成本外的附加费用,公共设施维护费应通过物业费或公共收益解决;
- 线损加价不得超过购电价格的10%,且需与用户协商确定;
- 工商业用户按分时计量或电网平均购电价执行,居民用户固定为0.604元/千瓦时。
二、永修电网收费现状分析
永修县2024年发布的规范文件显示,当地要求转供电主体按月公示电价构成及分摊方式,并明确禁止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费。但实际执行中存在以下现象:
- 部分商业综合体将物业费与电费捆绑收取,涉嫌重复收费;
- 未安装分时电表的终端用户电价核算缺乏透明度;
- 少数转供电主体线损加价超过10%上限。
三、合规问题与整改建议
针对现存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 建立转供电主体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监管;
- 强制要求收费场所公示电费构成明细及监督电话;
- 对违规加价行为按《价格法》处以最高五倍罚款。
结论与监督机制
永修电网营业厅转供电收费整体符合省级规范要求,但部分转供电主体仍存在变相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12345」热线接收举报,对未整改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终端用户有权要求提供电费清单,并通过比对电网企业公示电价验证收费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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