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与材料准备
打印电信副卡通话记录需满足以下条件:主卡持有人需在场或提供书面授权书,副卡使用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 主卡及副卡身份证原件(若委托办理需加带授权书)
- 主卡服务密码或动态验证码
- 副卡实体SIM卡(部分营业厅要求验证)
二、营业厅自助终端操作流程
在配备自助服务终端的电信营业厅,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选择“自助查询”功能并刷身份证验证
- 输入主卡手机号和服务密码登录系统
- 在副卡管理界面选择“通话记录查询”
- 设定查询时间段(最长6个月内记录)
- 点击“打印”并领取纸质清单
三、纸质记录打印注意事项
为保障信息安全,需特别注意:
- 打印记录仅显示主叫号码及通话时长,不含具体通话内容
- 每张身份证每日最多打印3次通话清单
- 打印结果需现场加盖营业厅业务专用章方为有效
通过营业厅自助终端打印副卡通话记录,需主副卡身份双重验证,建议提前通过10000号确认终端可用性。打印结果可作为法律凭证,但需注意隐私保护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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