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办网费竟成网贷?男子征信受损谁之过

2019年郑州高先生办理电信宽带时,营业厅推荐的50元月费优惠竟暗含网贷分期条款,导致其征信受损遭银行拒贷。事件揭示通信与金融机构合作中存在的告知缺失、协议混淆等问题,引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深刻反思。

事件背景:50元网费变网贷始末

2019年6月,郑州高先生在电信营业厅办理两年期宽带时,被推荐参加「每月50元享优惠」活动。数月后申请银行贷款时,意外发现名下存在每月50元网贷记录,导致信用评估受阻。

营业厅办网费竟成网贷?男子征信受损谁之过

争议协议关键条款
  • 宽带优惠与网贷分期绑定
  • 协议包含金融平台服务条款
  • 还款记录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责任纠纷:营业厅与用户各执一词

高先生指控营业员未明确告知网贷性质,在厚达20页的协议中隐藏金融条款。电信方则出示签字文件,强调活动属于翼支付与马上消费金融的合法合作。

银行方面表示,尽管金额微小,但网贷记录显示用户存在「50元也需分期」的财务状态,直接影响大额贷款审批。

行业警示:通信金融合作暗藏风险

该事件暴露通信行业普遍存在的合作模式:

  1. 运营商通过金融平台实现用户消费分期
  2. 营业员绩效考核与金融产品推广挂钩
  3. 协议文本混杂专业法律术语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业务需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的全面告知义务,否则涉嫌侵犯知情权。

事件启示

消费者办理捆绑金融产品时应做到:核实协议性质、要求单独说明条款、保留沟通记录。监管部门需建立通信金融合作白名单制度,规范协议文本标准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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