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名制法律依据
营业厅办理业务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网络运营者身份核验的规定,同时依据《电信条例》第四十条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进行登记。金融类业务还应符合《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的储蓄实名制要求。
二、登记范围与对象
- 个人用户:须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证件原件,16-18周岁需提供劳动收入证明
- 单位用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 特殊业务:补卡、套餐变更等均需重新核验证件
三、信息核验标准
- 人工比对:确认证件照片与办理人面部特征一致
- 设备验证:使用二代证读卡器读取芯片信息
- 联网核查:对接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实时验证
- 留存要求:证件复印件需加盖”业务专用章”
四、操作流程规范
遵循”三核三不”原则:核人证一致性、核证件有效性、核信息完整性;不代客操作、不留存原件、不泄露信息。需建立双人复核机制,高风险业务设置二级审批权限。
资料类型 | 保存期限 |
---|---|
身份证明文件 | 业务终止后5年 |
业务受理单 | 至少3年 |
影像记录 | 永久存档 |
通过建立”制度+技术+监管”三位一体的实名认证体系,营业厅可在保障用户隐私的前提下有效防范业务风险,该规范已覆盖电信、金融等领域的97%线下业务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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