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疏散距离限值
营业厅室内安全疏散距离的限值根据建筑类型和消防设施配置存在差异:
- 多层一、二级耐火建筑: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直线距离不超过30米,设置自动喷水系统时最大可增至37.5米
- 高层建筑及裙房:任一点至疏散出口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米,且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限制为15米
- 疏散通道总长度:行走距离不得超过45米,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需小于20米
二、特殊布局场景规定
采用商铺式布局的营业区域需满足以下要求:
- 商铺隔断应采用耐火极限≥1.0h的不燃材料砌至楼板底部
- 商铺内任一点至疏散出口直线距离≤15米,袋形走道商铺出口至安全出口≤40米
- 餐饮类场所疏散门净宽度≥1.4米,与安全出口最大间距≤30米
三、安全距离影响因素
以下因素直接影响疏散距离的有效性: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将疏散距离提升25%
- 疏散通道转弯处需设置高度≥1米的灯光指示标志
- 疏散走道最小净宽度≥1米,且不得放置障碍物
营业厅室内疏散距离核心限值为直线30米/行走45米,特殊场景需结合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和布局形式综合判定。商铺式布局需强化隔断耐火性能,自动消防系统可提升25%疏散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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