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归属判定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营业厅作为经营场所的管理者,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若因地面湿滑、台阶设计缺陷或未设置警示标识等安全隐患导致顾客崴脚,经营者应承担侵权责任。若顾客因自身疏忽(如未注意警示标识、穿着不当)导致受伤,可减轻或免除商家责任。存在第三方行为导致事故的,由第三方承担主要责任,但商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时仍需承担补充责任。
二、崴脚事件处理流程
- 现场处置:立即检查伤情,协助就医并保留诊断证明、医疗票据;
- 证据固定:拍摄现场环境照片,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目击者证言;
- 书面报告:要求营业厅出具事故说明文件,明确时间、地点及过程;
- 协商沟通:基于责任认定结果,协商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方案。
三、赔偿范围与标准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凭票据结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计算)、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长与收入证明)、交通费(实际支出凭证)及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若构成伤残,需增加残疾赔偿金(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和辅助器具费用。
四、争议解决与法律途径
协商未果时可依次采取以下措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诉讼中需提交的证据包括:
- 事故现场影像资料
- 医疗诊断证明与费用清单
- 收入证明及误工损失计算依据
- 营业厅安全管理缺陷的举证材料
营业厅崴脚事件的处理需遵循“安全保障义务优先,过错责任划分”原则,经营者应通过定期巡检、隐患整改和风险警示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顾客应注意自身安全义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取证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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