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材料清单
企业前往营业厅开具发票时,需携带以下核心资料:
-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税务登记证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与系统备案信息一致)
二、附加材料要求
根据业务场景需补充提交的材料:
-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 购销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需与发票内容匹配)
- 首次申领需提交《发票票种核定表》及发票专用章印模
三、办理流程步骤
- 填写《纳税人领用发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 提交纸质材料至税务窗口核验
- 领取发票并现场清点数量
四、注意事项说明
企业办理时需特别注意:
-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 地址/电话/银行账户等信息须与备案登记完全一致
-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企业办理发票业务时,应提前核对系统备案信息与纸质材料的一致性,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预审资料后再到现场办理。不同地区可能存在材料差异,建议办理前致电当地12366税务热线确认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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