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无显示靓号费用是否违反消费权益?

本文从法律依据、运营商义务和典型案例三方面分析营业厅未公示靓号费用的合法性问题,指出该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并提供明确维权路径。

一、靓号费用争议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以及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若营业厅未明确公示靓号相关费用或套餐限制,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对服务内容和价格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构成违法行为。强制设定最低消费或违约金条款,可能违反《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效力的规定。

营业厅无显示靓号费用是否违反消费权益?

二、运营商的告知义务与消费者知情权

运营商在办理靓号业务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 协议内容明示:需书面告知套餐期限、保底消费及违约金等关键条款
  • 格式条款提示:限制性条款需通过加粗、单独说明等方式重点提示
  • 费用透明化:靓号附加费用应在办理时明确公示,不得事后追加

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消费者可主张协议条款无效。例如,有用户在不知情情况下签署靓号协议后被要求支付违约金,法院认定运营商未尽提示义务,相关条款无效。

三、典型案例与维权途径

近年典型案例显示维权路径的可行性:

  1. 梁女士因移动未明确告知靓号套餐变更限制,通过工信部投诉成功取消低消
  2. 联通用户因未被告知20年保底协议,通过诉讼确认条款无效

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权:① 向运营商书面投诉并留存证据;② 向工信部提交申诉(网站:dxss.miit.gov.cn);③ 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法院主张权益。

营业厅未公示靓号费用及限制条款的行为,直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消费者遭遇此类问题时,应积极通过行政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运营商则需完善协议告知流程,避免格式条款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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