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疏散路线设置标准
营业厅内疏散路线需满足以下间距要求:从任意位置到最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30米,实际行走距离不应超过45米。主要疏散走道净宽度应≥3.0米,其他走道≥2.0米;若单层面积<500m²,主要走道可放宽至2.0米,其他走道1.5米。
场所类型 | 主要走道宽度 | 其他走道宽度 |
---|---|---|
常规营业厅 | ≥3.0m | ≥2.0m |
单层面积<500m² | ≥2.0m | ≥1.5m |
二、疏散标志安装规范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
- 安装位置:在走道转弯处、交叉口两侧墙面或柱面,距地面高度≤1.0米
- 间距限制:直线通道标志间距≤20米,袋形走道≤10米,转角区域≤1米
- 尺寸规格:常规场所≥0.85m×0.30m,小型营业厅(<500m²)可降至0.65m×0.25m
三、特殊区域附加要求
营业厅内特定区域需执行专项规定:
- 防火卷帘两侧0.5米范围内禁止堆放物品,并设置黄色警示线
- 食品加工区明火设备应靠外墙布置,采用≥2小时耐火隔墙,禁止使用燃气燃料
- 疏散路径不得穿越仓库、办公室等功能性空间
四、技术参数与维护
灯光疏散指示系统应满足:蓄电池备用电源供电时间≥20分钟(高层/地下建筑≥30分钟),保护罩采用不燃材料,地面标志需保持视觉连续性。同时需定期检查标志清晰度,确保无遮挡物影响可视性。
营业厅疏散体系需综合考量路线距离、标志布设、特殊区域管理三大要素,其中20米间距基准值适用于多数场景,袋形通道等特殊区域需缩短间距50%。地面连续指示标志与墙面标志形成立体引导网络,是提升疏散效率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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