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依据与基本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3条,防烟楼梯间前室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外的其他门洞。消防电梯前室仅允许设置特定功能的出入口,营业厅门直接开向前室将违反强条要求。
二、前室门禁设置限制
前室作为人员疏散的核心缓冲区域,其功能完整性受以下约束:
- 禁止占用前室有效疏散面积
- 不可破坏防火分区的密闭性
- 不得干扰正压送风系统运行
三、营业厅特殊设计要点
商业场所需特别注意:
- 客流高峰时段的疏散压力
- 无障碍通道的独立设置
- 监控设备与应急照明布局
四、替代解决方案建议
推荐采用以下合规方案:
- 设置独立候梯厅衔接前室
- 采用双向疏散通道设计
- 增加辅助安全出口
营业厅主入口直接开向前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反现行消防规范。建议通过功能分区优化和疏散路径重构满足法规要求,同时保障商业空间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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