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欺诈典型案例
2025年2月广西某移动营业厅通过虚构”月租达标免费领手机”话术,隐瞒分期协议绑定条款,诱导老年消费者签订手机分期合同。类似事件在2024年7月山东官桥移动营业厅同样存在,工作人员将”购机直降”包装成优惠活动,实则附加48个月高额套餐绑定。
更恶劣的案例出现在2024年11月,某电信营业员办理套餐时未告知橙分期业务,导致消费者因46元逾期影响征信,最终造成商铺经营损失。这种隐瞒关键条款的行为直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的知情权。
隐瞒条款的常见手段
- 虚假宣传:将分期贷款包装成”直降优惠””老用户特权”
- 条款隐匿:不告知套餐绑定周期及违约金条款
- 费用模糊:隐藏实际贷款金额与利息计算方式
- 流程误导:在办理维修业务时突然推销分期产品
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受欺诈签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2025年3月某案例中,消费者成功通过工信部投诉渠道解除违规合约。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条款
- 《电信服务规范》第10条禁止误导用户规定
- 《民法典》合同编欺诈条款的撤销权
消费者防范建议
办理业务时应要求工作人员出具完整书面协议,特别注意包含”信用购””橙分期”等字样的条款。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 全程录音保留证据
- 通过工信部12300热线即时投诉
- 定期查询个人征信报告
- 谨慎签署包含”自动续约”条款的文件
电信运营商应当建立分期业务双录制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分期条款。监管部门需加大处罚力度,对2024年以来频发的隐瞒分期条款事件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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