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餐捆绑限制自由选择权
运营商通过“赠送流量”“免费宽带”等宣传吸引用户办理套餐,实际附加12-24个月协议期,期间用户无法更换套餐或降低资费。例如有用户办理138元套餐后,发现需缴纳违约金才能提前终止服务。此类条款利用格式合同剥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二、强制消费附加服务
业务办理过程中常出现隐形强制消费行为,典型表现为:
- 办理宽带必须开通副卡,销户时需分阶段处理主副卡
- 换绑银行卡被强制购买两年套餐,预付费用达240元
- 取消机顶盒服务需办理额外副卡
三、销户退费多重障碍
运营商设置复杂销户流程限制用户权益:
- 仅少数营业厅可办理销户业务,存在地域性服务差异
- 退费时要求消费者提供原始协议、发票等全套凭证
- 套餐剩余费用以“过期冻结”名义拒绝返还
四、隐藏条款陷阱
合同文本中存在多项不对等约定:
条款内容 | 法律依据 |
---|---|
最低消费限制 | 违反《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 |
单方修改权 | 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预付费用不退 | 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运营商通过格式条款设置服务壁垒,从捆绑销售、强制消费到销户限制形成闭环陷阱。消费者需保存业务办理凭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要求完整知情权,遭遇侵权时可向工信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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