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在西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 生育或流产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
-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不足12个月由用人单位垫付)
-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住院病案首页(医院盖章)及分娩记录
- 结婚证及出生医学证明
- 社保卡及单位产假证明
三、办理流程
四、津贴计算
计算公式: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产假天数
- 基础产假:98天
- 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1胎增加15天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五、注意事项
- 异地生育需先行垫付费用,出院后提交材料至参保机构
- 申请时限为生育后1年内
- 单位需在收到津贴后及时发放给职工
西安市生育津贴申请已实现多渠道办理,建议优先选择定点医院自动申领方式。若涉及特殊情况或异地生育,需及时准备完整材料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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