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设立营业厅需提交法定主体资格证明,包括: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需明确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资格证明
- 董事、监事及经理任职文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需符合以下要求:
- 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 租赁场所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
- 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销售许可证
- 公共场所(如商场柜台)需提交场地使用协议
三、特定行业审批文件
涉及特殊经营范围的需额外提交: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EDI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及食品销售)
-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按场所面积要求)
-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如手机维修服务)
四、其他法定材料
补充性文件包括:
- 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 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设立营业厅需系统准备主体资格、场所证明、行业许可三类核心文件,不同经营业态需对应补充特殊资质。建议提前向属地工商及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最新要求,确保材料完整性与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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