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营业厅店招标识悬挂标准与灯箱安装规范要求

本文系统阐述了邮政营业厅店招标识的色彩规范、组合规则及悬挂标准,详细解析了灯箱安装的材料选择、施工流程与安全参数,并提出从审批备案到定期维护的全周期管理要求,为邮政网点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依据。

一、店招标识设计规范

邮政营业厅店招应遵循绿底黄字的色标标准,名称牌采用黄底黑字配色方案,色标值需符合《邮政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品牌形象设计规范》。标志组合根据网点类型差异化设计:

  • 综合网点长宽比≥10:1时,须并列展示“中国邮政”与银行标志
  • 单一业务网点须按照4:1至20:1的比例范围设置标志组数
  • 特殊外立面采用L型/Z型/弧形设计时,需保持视觉连贯性

标识悬挂位置需符合“一店一招”原则,同一建筑内招牌的高度、材质、厚度须统一,且不得遮挡消防通道或影响行人通行。

二、灯箱安装技术标准

灯箱制作须选用高强度铝合金框架,厚度≥2.5mm,具备防风抗震性能,表面需进行防腐处理。安装流程包含三个阶段:

  1. 预埋件施工:混凝土基础强度等级不低于C25,膨胀螺栓深度>80mm
  2. 主体安装:垂直度偏差≤3mm/m,接缝宽度≤1.5mm
  3. 电气布线:采用阻燃线管,接地电阻<4Ω,漏电保护响应时间≤0.1s
图1 灯箱安全参数标准
项目 标准值
抗风等级 ≥10级
照度均匀度 ≥0.7
防护等级 IP54

三、综合管理要求

项目实施前须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审批,提交包含结构计算书、效果图、施工方案的申请材料。运维阶段每季度进行安全巡检,重点检查:

  • 结构件锈蚀情况(锈蚀面积<5%)
  • 电气绝缘性能(绝缘电阻>2MΩ)
  • 画面完整性(破损面积<0.5㎡)

更新改造需提前15个工作日备案,涉及主体结构变更的须重新报审。

邮政服务网点的标识系统建设需严格遵循国家行业标准与地方管理要求,通过规范化的设计、施工、运维流程,实现品牌形象统一性与公共安全性的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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